【溫疫論 下卷 正名85】
《傷寒論》曰︰發熱而渴,不惡寒者為溫病,後人省“ ”加“ ”為瘟,即溫也。
如病証之“証”,後人省文作“証”,嗣後省“言”加“ ”為症。
又如滯下,古人為下利膿血,蓋以瀉為下利,後人加“ ”為“痢”。
要之,古無瘟、痢、症三字,皆後人之自為變易耳,不可因易其文,以溫瘟為兩病,各指受病之原,乃指冬之伏寒,至春至夏發為溫熱,又以非節之暖為溫疫,果爾,又當異証異脈,不然臨治之際,何以知受病之原不同也。
設使脈病不同,病原各異,又當另立方論治法,然則脈証治法,又何立哉?所謂枝節愈繁,而意愈亂,學人未免有多岐之惑矣。
夫溫者熱之始,熱者溫之終,溫熱首尾一體,故又為熱病即溫病也。
又名疫者,以其延門闔戶,如徭役之役,眾人均等之謂也。
今省文作“ ”加“ ”為疫。
又為時疫時氣者,因其感時行戾氣所發也,因其惡厲,又為之疫癘,終有得汗而解,故燕冀名為汗病。
此外,又有風溫、濕溫,即溫病挾外感之兼証,名各不同,究其病則一。
然近世稱疫者眾,書以溫疫者,弗遺其言也。
後以傷寒例及諸家所議,凡有關於溫疫,其中多有誤者,恐致惑於來學,悉采以正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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